關于印發《“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和《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國辦發〔2015〕56號),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提升環境監測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保障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權威性,我部組織制定了《“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11月1日
抄送:機關各部門,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環境保護部環境發展中心(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11月2日印發
附件
“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是環境監測工作的生命線。三十多年來,隨著我國環境監測事業的發展,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環境監測事權不明晰,監測制度不健全,標準體系不完善,規范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制約了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深入開展。“十三五”期間,生態環境監測體制改革和省以下環境監測垂直管理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進一步理順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機制,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監測技術和質控體系,滿足環境監測管理需要,提升環境監測工作的科學性和規范化水平,保障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權威性,特制訂《“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